内容摘要:導讀:個人信息保護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二十四條規定,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信息推送、商業營銷,應當同時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向個人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嚴禁“大數據殺熟”;APP不
導讀:個人信息保護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二十四條規定,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信息推送、商業營銷,應當同時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向個人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
嚴禁“大數據殺熟”;APP不得強製推送個性化廣告;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提供信息拒絕服務……
據@工信微報 消息,個人信息保護法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法共八章七十四條,明確了個人信息和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規則,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投訴、舉報工作機製,從嚴懲治違法行為,全方位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個人信息處理者利用個人信息進行自動化決策,不得對個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不合理的差別待遇;
提供重要互聯網平台服務、用戶數量巨大、業務類型複雜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製定平台規則,明確平台內產品或者服務提供者處理個人信息的規範和保護個人信息的義務。
其中,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信息推送、商業營銷,應當同時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征的選項,或者向個人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
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作出對個人權益有重大影響的決定,個人有權要求個人信息矗立著予以說明,並有權拒絕個人信息處理者僅通過自動化決策的方式作出決定。
